年来,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被犯罪分子购买后用于实施电信诈骗

法院提醒,在日常生活中,广大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不贪图小利,切勿将自己办理的身份证、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微信及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台账户买卖、租赁、出借给他人。这些看似简单的“借卡”“卖卡”举动,或许会触犯刑法。(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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