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保障2023年9月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顺利推进,现将公益性岗位安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安置计划


(资料图片)

本次发布2023年9月公益性岗位安置岗位91个,具体见《2023年9月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附件)。

二、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应聘公益性岗位前应进行求职登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其提供个性化就业援助,通过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推荐企业吸纳、帮助灵活就业、扶持自主创业等方式帮助实现就业。对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

三、就业困难人员个人申请方式

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向常住地或户籍地乡镇、街道提出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

四、相关要求

请有申请岗位安置意愿并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于2023年8月21日前到常住地或户籍地乡镇、街道提出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9月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