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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重拳出击,向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亮剑”,网络平台上,一个个腐败案例进入公众视线。持续的舆情反响、视觉冲击,医院成为人们视线焦点,似乎一地鸡毛、满地狗血。笔者以为,这既不客观,也不是事物的本来面目,应该讲三句话。第一句,医院社会关注度高,因其与公众的工作生活密切相关,对发生在医院及与之相关的的风向、动向高度关注,是医患彼此依存关系的必然反应。第二句,医院的“白衣”使者,绝大多数善良可敬,三年抗疫,他们中的许多人奋不顾身,不顾个人安危,舍小家为大家,夙夜在公,有的牺牲在救死扶伤一线。遇有抢险救灾,哪里有危险,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白衣”使者,整治医药领域腐败不是一杆子打翻一船人。第三句,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非“一日之寒”,需以自我革命精神,剜去腐肉,刮骨疗毒,还“白衣”使者海晏河清的工作环境,还普通百姓医疗卫生的公平环境。

从集中整治曝光的案例看,医药领域腐败的特点发人深思。从人员看,犯罪及涉嫌犯罪的主要对象是医院院长、医院书记、科室主任,“红星新闻”梳理过去三年裁判文书网公布的70份医药领域行贿受贿案件刑事判决书,受贿对象为书记、院长的有31例,占比44.8%,副院长有5例,主任、科长等中层干部有31例。长沙湘雅三医院9名医务人员联名举报科主任,普通医务人员的辛勤劳动成为他们伤天害理,擢取罪恶利益的工具。从犯罪种类看,主要有受贿、贪污、诈骗。有研究人员分析裁判文书网近四千个医疗腐败案例,受贿占比高达68.1%,贪污占22.8%,诈骗占比9.1%。问题集中于药品配送、设备採购、耗材供应、工程建设等方面。从案件性质看,多为大案,许多案件数额巨大,某医院购置一台进口价1500万元的医疗器械直线加速器,以3520万元买入,中间回扣,居然被医院院长吃掉1600万元。某医院,经院长授意,采用虚构部门病人用药方式套取医保资金金额合计约1315万元,等。从社会危害性看,人民群众对医药腐败深恶痛绝,“看病贵”成为普通百姓反映尤为强烈的身心双痛。围绕医药形成的医蠹链蚕食国家医药资源,吞噬人民群众利益,甚至一些普通百姓的救命钱,败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手、不收敛、不知耻,倒行逆施、顶风作案,对人民群众反对腐败,期盼社会公平的信心造成严重损害。

医药领域腐败,不少医院成为重灾区,既不偶然,也不孤立。医院不是生存孤岛,其自身问题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非全部。国家卫健委会同教育部、公安部、审计署、国家医保局等9部门,集中整治全国医药领域6个方面突出问题,表明,整治医药领域腐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解决深层次问题,检视医药行业走向市场过程中,相应建立的执业、管理、监督制度体系,乃至重塑一些制度篱笆成为必然。澎湃新闻8月13日报道,截至8月12日,今年全国至少已有176位医院院长、书记被查。云南日报曾报道,过去两年间,某县13个乡镇卫生院、3个分院院长全部“沦陷”。8月7日,广西贺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忠平受贿案,检察机关指控其受贿1707万余元。某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刘学鹏,以“改革”为名,独揽药品采购审批权,将医院药品供应商从最多时的200余家,压缩到与其有利益关联的7家,并最终缩减至5家,医院药品购销利益格局被打破重构。某医院购置直线加速器,对高得离谱的3520万元价格,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曾明确反对,但反对无效。环球网8月13日报道,大兴安岭地区某医院院长贺宪伟2014年6月起接受药商回扣,以“不给回扣不用药”相要挟,商定由药商拿出医院采购药品的总额的15%给其作为回扣。任何一个行业的腐败都可能是制度的制约规范存在问题,医药领域腐败同样如此,既要治标,更要治本,从制度上构建廉洁的医药体系,解决治本问题,已经摆上桌面。

集中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是推动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净化医药行业生态、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具体行动,深得民心,百姓群众深受鼓舞。

笔者琢磨,集中整治,需要整治并举,突出抓住制度体系的治理和建设,厘清“存量”问题,开展全链条、全领域、全覆盖治理,抽丝剥茧,对现有制度体系中的法规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哪些落实得好、哪些落实得不好,哪些没有落实,哪些过时或滞后,哪些可操作性不强,哪些不够完善,哪里还存在制度“空挡”。制度管长远、管根本,制度管理更科学,该改的改、该立的立,该废的废、该试点的试点。抓了多少医药蛀虫,办了多少案,追回多少损失,当然是集中整治的必须,但老百姓更为期待的是医药公平,“看病贵”的问题应从制度体系上得到根本治理。

编辑:赵晓昕 特约评论员: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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