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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印发《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时,将校内交通安全纳入治理范围,并且明确校内机动车行驶或停放须与学生活动区域物理隔离,如校内不具备物理隔离条件,须禁止机动车进入校园;不得出租出借校内场地停放校外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本市还明确要求,上下学时段禁止机动车进出学校,教职员工车辆要在学生入校前进入,在学生放学后再离开。其他确实需要进入学校的机动车,比如垃圾清运车、学生餐外送车等车辆都要求定时间进入、定人员负责、定路线行驶,并且要限速低速行驶。具备条件的学校还要“人车分流”,学生和机动车进出学校不用同一个校门,车辆行驶路线与学生活动空间彻底物理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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