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城北供暖低保户缴费标准:

1、住房使用面积在45平方米(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内的城市低保户,按当年度供热收费标准自行负担15%的供热费,其余85%由财政负担。超出面积部分,按当年度供热收费标准自行缴纳;

2、无房产证或房屋产权不明晰的,视同自行供热对象,需全额缴纳采暖费。


(资料图片)

客服热线:0351-6163023

交费咨询热线:0351-2863088

报停、低保受理等咨询热线:0351-2863021

用户有以下行为的,将严格按照《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1、擅自接通供热管网,增加供热管线,扩大用热面积;

2、擅自在供热设备上安装放水装置从供热管道中放水;

3、擅自改变用热性质;

4、擅自在供热管道上安装管道泵改变供热运行方式;

5、毁坏阀门、仪表、井盖等供热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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