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征收不畅,难点究竟出在哪里?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通过细致调查,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税务机关收缴未缴税款。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就此前制发的相关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回访相关税务机关。据悉,截至目前税务机关共查补24家用地企业欠缴的耕地占用税及滞纳金1157万元,已全部上缴国库,并通过与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以下简称资规部门)沟通,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耕地占用税征管协作机制。


(相关资料图)

2022年6月,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辖区某些建设项目存在非法占用耕地或经批准占用耕地未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情形,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可能因此受到损害,随即开展调查。

承办检察官赴资源、税务等单位,查阅了近年来企业申请获批的《国家(集体)单位临时用地审批表》、耕地占用税纳税查询系统等信息,通过摸排走访,发现24家建设企业在未缴纳耕地占用税情况下进行建设活动。

通过调查分析,检察官发现虽然耕地占用税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但临时占用耕地审批、非法占用耕地等信息涉及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等多个部门。行政机关之间也曾签订过关于深化耕地占用税征管协作的机制文件,但未明确各单位具体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信息交换渠道和流程等方面内容,机制未能发挥出应有的效能,既影响了税收征缴,亦不利于耕地资源保护,损害了国家利益。

鉴于此,清江浦区检察院向税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征管职责,对案涉用地人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应缴耕地占用税情况逐一与资规部门进行核实,依照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征缴税款。

“检察机关发现耕地占用税征缴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我们提升耕地占用税管理水平,我们会把检察建议落实好。”收到检察建议后,税务机关高度重视,对耕地占用税追缴工作列为一段时间内的工作重点,适时通报工作进度,多次约谈相关当事人,广泛进行政策宣讲,制发了办理临时占用耕地手续通知书、限期改正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督促24家拖欠耕地占用税的企业缴纳1157万元。

同时,检察机关针对原有耕地占用税征管协作的机制文件中各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不明确、信息交换渠道和流程不通畅等方面问题,召开圆桌会议,推动税务部门与相关部门就进一步建立健全落实跨部门的耕地占用税征管协作和信息交换的长效工作机制进行会商。

图为检察机关会同税务、资规等单位就进一步建立健全耕地占用税征管协作机制进行座谈。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税务部门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联合制订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耕地占用税征管协作的通知》,在加强协作机制建设、信息交换内容、信息交换渠道、深化部门协同管理等方面达成共识,从而形成合力。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主动作为,不断提升耕地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质效,监督保护好国有土地和国有财产,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家底。”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姚文武表示。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国锋 罗莎莎 通讯员 石艳 孟海洋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韩玉婷 李唯祎 罗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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