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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规自局发布一则征收土地预公告(沪浦预征地告〔2023〕第131号),川沙新镇(原六灶镇)鹿溪村十一组范围内的部分土地将被征收,征收土地用途为供应设施用地。

具体位置:六灶社区l东至吉秋路,南至 12-03地块,西至 12-03 地块,北至新溪北路。

▼征地大致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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