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统计表(4),共14起,涉菜品未明码标价、虚假宣传、经营劣药等违法事实。
1、临港经济开发区福人居饭店
【资料图】
负责人:鲁锋
主要违法事实:菜品未明码标价
处罚结果: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2000元。
2、莒南县昌通超市
负责人:化立涛
主要违法事实: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预包装食品
处罚结果:1、没收扣押的食品;2、没收违法所得208元;3、罚款6000元。
3、莒南县九隆农业机械装配有限公司
负责人:高树洋
主要违法事实:虚假宣传
处罚结果: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 、罚款20044.5元。
4、莒南县零九电子商务中心
负责人:薛昆鹏
主要违法事实:虚假宣传
处罚结果: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 、罚款20064元。
5、莒南县道口镇中心幼儿园
负责人:崔艳华
主要违法事实: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处罚结果:1、没收未使用完香油一瓶;2、罚款6000元。
6、莒南县卢绪生商店
负责人:卢绪生
主要违法事实:经营超过有效期的化妆品
处罚结果:1.没收扣押的化妆品;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7、莒南县运相超市
负责人:孙运相
主要违法事实:经营超过有效期的化妆品
处罚结果:1.没收扣押的化妆品;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8、涝坡镇唐庄村卫生室
负责人:庞彦满
主要违法事实:经营劣药
处罚结果:1. 没收扣押的物品;2. 罚款15000元。
9、涝坡镇李家鸡山村卫生室
负责人:卢立开
主要违法事实:经营劣药
处罚结果:1. 没收扣押的物品;2. 罚款15000元。
10、筵宾镇沙汪头村卫生室
负责人:李存志
主要违法事实:使用过期药品
处罚结果:1、没收扣押的药品;2、罚款10000元。
11、筵宾镇团结村卫生室
负责人:李安源
主要违法事实: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处购进药品
处罚结果:1、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2、没收违法所得79元;3、罚款人民币10000元。
12、团林镇北桑园村卫生室
负责人:卞文磊
主要违法事实:经营已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
处罚结果:1、没收扣押的过期医疗器械;2、罚款人民币20000元。
13、莒南县唯乐惠百货超市
负责人:李宝磊
主要违法事实: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
处罚结果:1、没收扣押的化妆品;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14、李霞
主要违法事实:经营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产品
处罚结果:1、没收扣押的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产品(拖鞋);2、罚款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