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刑事案件检察院退回公安是好事吗

刑事案件检察院退回公安是好事。

一般只有在犯罪证据不足,或者犯罪事实不能认定的情况下才会出现退侦。那么检察院退侦意思就是案卷退回公安补充侦查。退侦意味着可以有更多的时间进行调查取证,给当事人争取足够的减刑或者辩护准备时间。因此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是好事。


【资料图】

二、

检察院起诉的条件

找法网提醒您,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条件为:

1.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4.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三、

检察院审查起诉需要多久

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此外,如果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中止审查,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通缉的决定并通知侦查机关执行。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对在逃犯罪嫌疑人应当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中止审查应当由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报请检察长决定。中止审查的时间不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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