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会议多久召开一次

《公司法》第五十五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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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二、监事会行使职权有哪些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监事会有以下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监事会成员包括哪些人员

法律快车提醒,监事会成员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

《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管人员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管人员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主管人员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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