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益于资本加持,一批国产工业软件企业开始走到聚光灯下。

近日,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索辰科技”)即将迎来上会。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专注于CAE(即计算机辅助工程)软件研发、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工程仿真软件及仿真产品开发。

索辰科技能否迎来属于自己的“高光时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国内CAE市场份额仅个位数

索辰科技所深耕的CAE,指在产品/工程设计阶段用计算机软件对产品/工程项目的工作状态、行为进行基于物理模型的模拟,来预测其功能可用性、可靠性、效率和安全性等,实现产品/工程的设计 优化,保证产品/工程达到预期功能并满足各种性能指标。

和CAD类似,CAE同样是一个寡头垄断特征明显的领域。2020 年,全球CAE市场接近一半份额由西门子、安西斯和达索占据。国内情况更为分化,据《中国工业软件产业白皮书(2020)》研究数据,国内市场前十大CAE软件供应商全部为境外企业,如安西斯、达索、西门子、MSC等,国产化率较低。

相较而言,我国CAE市场尚未成熟,国内企业市场竞争格局相对分散,尚未出现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的本土厂商,亦未出现已成功上市的国内企业。

因此,索辰科技此番谋求上市无疑是一个积极信号,但从市占率看,依旧任重而道远。智研瞻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1年我国CAE市场规模分别为16.85亿元、18.12亿元、21.77亿元,索辰科技产品全部为内销,据此计算对应市占率仅分别为6.88%、8.94%、8.87%,去年略有下降。

2022年营收或现显著下滑

2019年至2022年前三季度,索辰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1.16亿元、1.62亿元、1.93亿元、3834.86万元,分别实现净利润亏损1259.12万元、3264.87万元、5035.64万元、亏损4822.26万元。

图源:招股书  

过去几年,索辰科技营收呈现相当强的季节性,第四季度往往约贡献全年70%主营收入,据此比例推算,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约1.3亿元,同比降幅显著。这可能有两方面原因:一是2019年至2021年公司半数业务收入来自于华东地区,众所周知的是,2022年上半年上海疫情严重,这一定程度上冲击了业绩。从华东地区收入占比从2021年的61.87%锐减至2022年上半年的8.23%,亦可佐证;二是公司主要客户为军工单位及科研院所等,受此类客户项目推进安排、付款审批流程较复杂等因素影响,致使公司收入第四季度占比较高、应收账款结算周期整体较长,客户回款速度相对较慢。

这一定程度上也成了营运资金紧张情况。2019年至2022年半年,索辰科技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61万元、7793万元、-5055万元、-3118万元,波动较大。在此背景下,公司仍支付大量现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21年及2022上半年,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分别为3002.18万元、500.36万元。

或正因如此,此次IPO索辰科技共计划募集资金10.35亿元,其中3亿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图源:招股书

大客户和新任保荐机构都是“自己人”?

比较罕见的是,索辰科技曾在辅导阶段一口气更换掉所有中介机构。回顾其上市之旅,2020年7月,公司提交了辅导备案申请,彼时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分别为兴业证券(601377)、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021年8月,索辰科技发布终止与兴业证券的辅导协议,当年9月重新聘请了海通证券(600837)、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公司的辅导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

对此变化,索辰科技回复表示:“公司更换保荐机构的原因系上市计划安排未达一致,且同时更换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新入场的海通证券则与索辰科技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招股书显示,海通证券通过索辰科技的股东国发基金间接持有少量股份(穿透后持有比例不超过万分之一)。从时间线看,更换保荐机构后不久后,2021年12月,国发基金通过增资入股的方式取得了索辰科技2.69%股份。

国发基金与索辰科技第一大客户亦有关联。2019年至2021年,中国航发及其下属单位均为公司重要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1528.30万元、4140.69万元、5191.87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13.19%、25.58%、26.94%,后两年更是跃居为当年第一大客户。中国航发则是国发基金的出资人,并持有15.76%的股份。

此外,按照索辰科技2022年6月上市申请获科创板受理推算,根据相关规定,国发基金入股时间2021年12月已经构成突击入股。大客户关联方突击入股、新任保荐机构又与同一关联方“藕断丝连”,如此安排着实令人好奇。

对此,索辰科技表示:“国发基金投资公司的原因为认为公司发展前景较好,具备投资价值,入股行为未附带业务合作、产品销售等约定或其他利益安排。”  

(责任编辑:张星钰 )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