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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6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共14条措施,主要包括:一是明确国资进场交易要求;二是畅通份额变更登记路径;争取立法支持业务创新;四是鼓励更多市场主体参与。

其中,鼓励更多市场主体参与方面,包括支持国资和财政出资的基金参与交易;明确国有基金转让定价依据;鼓励境外基金和各类私募基金参与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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