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刘敬元

随着近期上市系保险公司半年报和今年2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发布,保险公司新的风险综合评级有了更全信息。


(资料图)

其中,获得AAA类评级的上市系保险公司有3家,包括中国人寿、友邦人寿2家寿险公司,1家财险公司即太平洋安信农险。这是今年1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在最新的2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予以披露。

截至2季度末,中国人寿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69.05%,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5.56%。友邦人寿的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20.41%、374.26%。太平洋安信农险的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348.16%、378.90%。3家上市系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均远高于监管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非上市保险公司披露第2季度和第4季度的偿付能力季度报告的时间,在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而上市系保险公司要与上市公司披露半年报和年报时同步披露,因此非上市险企2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公布时间较上市系更早。

非上市保险公司率先公布的评级结果显示,共有9家非上市保险公司获得了最高的AAA类风险综合评级。分别是:中德安联人寿、恒安标准人寿、中英人寿3家寿险公司,以及劳合社中国、东京海上日动(中国)、中原农险、日本财险、三井住友海上、美亚保险6家财险公司。

由此,保险行业中,共计12家直接保险公司在今年一季度首次实施新评级标准后,获得了AAA类最高风险综合评级。这12家公司在去年4季度旧评级体系之下的风险综合评级,均为A类,即当时的最高类别。

从细分行业看,寿险公司获得AAA类评级的一共5家,财险公司一共7家。从中外资属性看,获得AAA类评级的外资公司达到9家,明显多于中资公司。中资公司中,仅中国人寿、太平洋安信农险、中原农险3家获评AAA类。

其他上市系保险公司中,太平人寿、新华保险、平安健康险、太保财险、大地保险今年1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为AA类,太保寿险为A类,也都为风险综合评级较高的公司。

“风险综合评级”是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是否达标的一个监管指标。具体来说,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达标条件是同时满足“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

风险综合评级由监管部门“打分”评定,保险公司在每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披露的最近两个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是上季度和上上季度的评级。以今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为例,险企披露的最新风险综合评级,是其今年一季度的评级,也就是按偿二代二期规则执行的新评级。

偿二代二期规则实施后,风险综合评级进一步细化,评价类别在原A、B、C、D类的基础上,细分为AAA、AA、A、BBB、BB、B、C、D类。其中,A类公司指的是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且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小的公司。根据风险由小到大进一步细分为AAA类公司、AA类公司、A类公司。此外,C、D类为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

目前,2022年第2季度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已出炉,但将在保险公司3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公布。8月底中国银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十六次工作会议信息显示,第2季度末,纳入会议审议的181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0.8%,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48.1%。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保险业运行平稳,风险总体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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