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

搬迁企业应如何向员工支付赔偿

搬迁企业应一般不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当发生公司搬迁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时,公司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进行赔偿。公司搬迁时员工赔偿的标准,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进行赔偿;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的时间计算进行赔偿;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的时长计算赔偿数额。

二、

房屋拆迁中的搬迁费由谁支付

房屋拆迁中的搬迁费由拆迁人支付。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找法网提醒您,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三、

企业搬迁到新地址需要什么手续

企业搬迁到新地址需要以下手续:

1.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

2.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原来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续;

3.到原来旧地址的技术监督局办理注销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办理地税变更;

5.办理国税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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