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决准予离婚的条件

判决准予离婚的条件是法院认定夫妻关系确实破裂,并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资料图)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5.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如果法院认定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将判决不允许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离婚诉讼条件是什么

夫妻离婚诉讼条件是如下: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三、离婚起诉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离婚起诉需要的材料: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6.感情破裂的证据。

法律快车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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