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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械”安全,广西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药品管理“四个最严”要求,实施“五强化”工作措施,务实推进“两品一械”监管工作,多项工作走到全区前列,取得一定成效。

强化高位推动。该局为将药品管理“四个最严”要求走深走实,树立“监管为民”工作理念,坚持政治站位,主动向来宾市政府汇报药品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率先在全区成立来宾市药品安全委员会,夯实药品安全监管基础。成员单位20个,定期召开联席会,总结成效,分析问题,部署工作。

强化法律宣传。为增强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社会知晓度,采取“四上四进”宣传措施,即:上电视、上会议、上展板、上LED屏、进企业、进社区、进市场、进微信,主要宣传内容:《药品管理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

强化主体责任。明确规定“药械”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强化主要负责人、零售药店店长各自工作责任,采取学习法律法规、强化指导服务、开展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等工作措施,增强经营主体责任意识,筑牢“药械”安全底线。

强化“药械”抽检。发挥“药械”监督抽检技术支撑作用,坚持科学性、合法性、公正性、靶向性、代表性抽检原则,以服务“药械”监督为宗旨,以发现、降低和消除不合格“药械”导致的安全风险为目标,着重对“药械”使用环节和零售环节进行抽检。今年1至7月,共抽检“药械”185批次,目前,仅发现不合格批次1个批次,对不合格批次的“化妆品”已进行核查后处置。同时,加强“学青会”赛前药品安全保障,消除药品安全隐患,护航“学青会”赛事。

强化“药械”监管。强化“药械”质量安全监管,构建市、县(区、市)、乡(镇)三级执法监管网络,采取法律法规宣传、执法办案培训、案件交叉评查、举报办案、抽检办案、现场检查办案等工作措施,今年1至7月,共查办“两品一械”违法案件120件;强化“行刑衔接”,加强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销售假药违法行为。

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到零售药店检查药品质量安全。

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到药企宣传“药械”管理法律法规。

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到零售药店检查药品进货渠道和有关索证索票工作。

目前,广西来宾市“两品一械”市场稳定向好,没有发生一起“药械”质量安全事件。(廖胜华 鲁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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