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近日,昌江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昌江县霸王岭医院执行院长罗来峰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22年期间,罗来峰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月饼、茶叶、酒等礼品,折价共计2700元。2021年至2022年期间,罗来峰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10000元。2023年4月,罗来峰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相关违纪违法款予以收缴。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昌江县对外贸易总公司原负责人李杰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至2018年期间,时任县对外贸易总公司负责人李杰以节假日公司职工聚餐为由,先后多次违规报销公款吃喝费用共计7527元。此外,李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2月,李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免去其县对外贸易总公司负责人职务,相关违纪违法款予以收缴。

三、昌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文现国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4年至2017年期间,时任原昌江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地籍测绘管理岗主办科员文现国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白酒、烟、月饼票等礼品,折价共计5390元。2023年1月,文现国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相关违纪违法款予以收缴。

屯昌: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屯昌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一、屯昌县公安局巡控大队大队长、四级高级警长刘道平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至2021年,刘道平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香烟9条、白酒2瓶、红酒2瓶。此外,刘道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2年7月,刘道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二、屯昌县档案馆馆长吴雪芬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下半年,吴雪芬先后两次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1万元和白酒等礼品。此外,吴雪芬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3年6月,吴雪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三、屯昌县医共体中坤农场分院执行院长刘侨贵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2月至12月期间,刘侨贵利用担任中坤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多次以公务接待为由,变相公款吃喝,共计花费0.51万元。此外,刘侨贵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2年9月,刘侨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五指山: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前,五指山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五指山市顺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韩键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21年中秋、2022年春节等节日期间,韩键先后两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等礼品,折合共计6320元。此外,韩键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韩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五指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原站长林道征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7年底至2019年,林道征在担任五指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期间,先后4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香烟,折合共计8300元;先后5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2023年4月,林道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乐东: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乐东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一、乐东黎族自治县商业总公司原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张子才违规公款报销、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4年1月至2月,张子才以工作经费名义公款报销其所购买的烟酒等礼品共计14435元人民币(币种下同)。2014年6月至2018年12月,张子才以虚报值班补助等方式违规给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60950元,其中,张子才本人领取6510元。此外,张子才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张子才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责令其退赔违纪违法所得。

二、乐东黎族自治县南木水库管理所负责人孙凯公款吃请、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孙凯任南木水库管理所负责人期间,南木水库管理所先后多次以公务接待的名义在某饭店进行公款违规吃请,金额共计5452元。2022年春节前夕,孙凯示意财务审批人罗某某将毛豆种植户预缴的水费用于发放南木水库职工春节福利及春节值班费,发放金额共计4600元。此外,孙凯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孙凯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三、乐东黎族自治县粮食局乐东机场军粮供应站站长王启章公款吃喝等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王启章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规使用或同意使用公款报销餐费共计31794.62元,其中个人餐费24369.62元。此外,王启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4月,王启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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