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因举行大型活动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2023年9月3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部分道路分时、分段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时间:2023年9月3日5:30至8:30。

二、限制通行路段:花园北路、宇雷路(天宁街至庆春街)路段、城北街(北苑路至寿尔福路)路段、紫金路(天宁街至庆春街)路段、人民街(北苑路至寿尔福路)路段、花园路(人民街至丽阳街)、花园东路、花园西路。

三、限制通行要求:活动期间,除活动工作车辆外,限制所有社会车辆通行。

请广大市民给予理解和支持,听从现场交警指挥。

特此通告。

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8月30日

原标题:《关于大型活动期间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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