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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29日中午发布消息,称鉴于今年第9号台风“苏拉”发展趋势及对汕尾市影响,根据《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经会商研判,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决定于2023年8月29日12时启动防风Ⅳ级应急响应。

据悉,8月29日11时,今年第9号台风“苏拉”的中心位于汕尾市东南方向约935公里的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4级(45米/秒)。预计,“苏拉”将以每小时10-15公里的速度向北偏西方向移动,强度缓慢增强,8月31日凌晨移入南海东北部海面,逐渐向广东中东部一带沿海靠近。

根据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发布的通告要求,汕尾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省防总和汕尾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加强预测预报预警,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按照防台风“六个百分百”要求,务必赶在8月30日12时前,组织珠江口以东(含广州)海域航行作业的汕尾市渔船全部回港避风,渔排养殖人员、海上风电施工平台人员、海洋牧场人员全部上岸避险,滨海旅游景区全部关闭;要求珠江口以西海域的汕尾市渔船尽量靠近沿岸生产,做好防风避浪措施,随时准备撤退。同时,要落实好陆上防风防汛隐患排查和安全管控各项措施,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映光 通讯员 单伟轩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责编 | 冯小静校对 | 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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