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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新闻 记者 刘晨茵

近日,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8月14日下午,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意见》提出的6方面24条政策措施。

潮新闻记者在会上提问:按照制度规定,和内资企业一样,外商投资企业每年都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据了解,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针对年度报告公示实施了一系列改革。请问,对外商投资企业有哪些便利化措施?

国务院例行政策吹风会现场

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督管理司负责人刘琳对此回应表示,今年以来,为了缓解年报期间监管部门存在无差别催报、指导年报力量不足等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实施年报精细化改革,“通过采取分类管理、分时联合推进等措施,减少了无差别年报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打扰,也让市场监管部门能够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刘琳表示,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立足职能,通过实施“多报合一”等便利化改革措施,提升服务质量,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幅减轻企业负担。市场监管总局自2020年开始实施市场监管、商务、外汇年报“多报合一”改革,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已经在全国实现市场监管、人社、统计、海关、商务、外汇部门的年报事项“多报合一”,减少了120余项原海关年报数据项、170余项原商务和外汇年报数据项。同时,各部门间还建立了名单管理、信息共享、答复咨询、抽查检查等机制,强化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和数据共享,提升政策指导和咨询答复的便利度。

另外,市场监管总局于2022年开始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营商环境试点城市探索企业年报与税务部门的“多报合一”改革,在积累经验和成效的基础上,成功在河北、江苏、浙江、山东等地推广。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一次登录、一次填报”即可全面完成市场监管和税务年报,最大限度提高年报的便利度。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改革创新,稳妥有力推进年报“多报合一”,提升年报集成化水平,推动年报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服务好外商投资企业年报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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