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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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现场送

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董事长马

斌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理、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等各种融资业务。

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

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开展交易金额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

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章程>及<

总经理工作细则>的修订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章程>及<

总经理工作细则>的修订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于 2023 年 9 月 1 日下午 2:30 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及其他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3-057。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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