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环境安全有序

化解交通安全风险

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资料图】

确保我市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抚顺交警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控

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现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共同打造文明、和谐、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酒驾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

8月2日,按照支队统一部署,抚顺交警直属二大队在高阳路与畅和路交汇口北3公里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号牌为辽DDG***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涉嫌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5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直属二大队依法对李某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典型案例二

8月2日,按照支队统一部署,抚顺交警直属二大队在高阳路与畅和路交汇口北3公里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号牌为辽DCV***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涉嫌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3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直属二大队依法对陈某林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典型案例三

8月8日,按照支队统一部署,抚顺交警直属二大队在长春街与双阳南路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号牌为辽DCK***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涉嫌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直属二大队依法对李某金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典型案例四

8月8日,按照支队统一部署,抚顺交警直属二大队在长春街与双阳南路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号牌为辽A6S***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涉嫌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直属二大队依法对张某一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典型案例五

8月8日,按照支队统一部署,抚顺交警属二大队在长春街与双阳南路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号牌为辽AJ3***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涉嫌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直属二大队依法对徐某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超载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

8月2日,按照支队统一部署,抚顺交警直属二大队在方北线与高山路交汇口北2公里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号牌为辽AES***重型自卸车疑似超载,经路政部门检斤后,该车核载49000kg,实载117380kg,超载60%以上。直属二大队依法对驾驶员池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

典型案例二

8月2日,按照支队统一部署,抚顺交警直属二大队在方北线与高山路交汇口北2公里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号牌为辽ADC***重型自卸车疑似超载,经路政部门检斤后,该车核载49000kg,实载117200kg,超载60%以上。直属二大队依法对驾驶员孟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

典型案例三

8月2日,按照支队统一部署,抚顺交警直属二大队在方北线与高山路交汇口北2公里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号牌为辽D08***重型自卸车疑似超载,经路政部门检斤后,该车核载31000kg,实载84800kg,超载60%以上。直属二大队依法对驾驶员尹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

典型案例四

8月15日,按照支队统一部署,抚顺交警直属二大队在黑大线1230公里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号牌为辽MV5***重型自卸车疑似超载,经路政部门检斤后,该车核载49000kg,实载95280kg,超载60%以上。直属二大队依法对驾驶员王某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

来源:抚顺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审核:李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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