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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张*”留言:本人住泰祥园小区,购买了新能源汽车,也具备拥有一年或者一年以上地下租赁车位条件,但小区物业公司(天津市中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王稳庄分公司)以车位不固定、没有商业电理由搪塞本人,拒绝配合安装充电桩。

西青区政府回复:经了解,泰祥园小区建设时间较早,地下车库未预留电动汽车充电桩配套电力容量,暂不具备安装充电桩条件。为解决业主充电问题,相关部门陆续在小区地上车位安装70余台公共充电桩,可根据个人需求使用。(津云新闻记者 周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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