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教师

1.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不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


(资料图)

2.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有耐心、责任心,并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熟练使用普通话,具备幼儿教师必需的教学基本功。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⑴学前教育中专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⑵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⑶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优先录用。

(二)保育员

1.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不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

2.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有耐心、责任心,并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用普通话与幼儿沟通。

3.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食堂职工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犯罪史,具有良好职业素养。

2.高中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良好的食品安全知识,掌握大型厨具设备使用方法,加工制作熟练。

4.持厨师证或有学校食堂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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