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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新闻客户端8月15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吕金滙 摄影报道)今天上午,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人民法院2022年以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桂一在会上表示,2022年以来,全市人民法院新收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419件,审结1387件。其中包括依法审结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51件,判处刑罚219人。

全市人民法院加大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刑事案件审理力度,依法审结相关刑事案件22件,保护动植物生长栖息地生态系统。同时,全市人民法院加大破坏海洋环境刑事案件审理力度,重点整治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6件,保护海洋渔业资源。聚焦生态环境修复,在依法适用刑罚同时,判决被告人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2022年以来,已累计判决被告人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200余万元。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桂一

全市人民法院强化环境资源领域民生保护,依法审结环境资源民事案件985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妥善审结涉噪声、水、大气、土壤污染等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类案件40件。依法保护资源开发利用,审结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探矿权、采矿权等资源开发利用类案件588件,平等保护环境资源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审结环境资源行政案件251件,助力营造良好生态法治环境。依法严惩石材、非煤矿山和有色金属非法开采、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涉矿刑事案件审理力度,审结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案件82件,保障绿色石化、清洁能源等重点产业链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赵峻生

审校: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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