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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相继发布公告,公布存量房贷降息细则。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借款人无需提交申请,银行将于9月25日统一通过批量调整的方式进行调整。

四大行公告细则的核心内容一致,此次可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调整范围应满足:贷款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以前;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须为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对于2019年10月7日前发放的、已转换为LPR定价的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2019年10月8日至2022年5月14日的贷款,按照相应期限LPR利率执行;2022年5月15日之后的贷款,按照LPR减20个基点执行;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中国银行客服:“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客户无需申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调整,您要判断您的贷款属不属于范围,能不能进行调整,建议您咨询您的贷款行。”

需要注意的是,原贷款发放时执行二套房贷利率标准,目前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即“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需要主动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此前选择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则需要先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贷款利率,再进行调整。

因为每个城市首套房利率加点下限不同,在不同时期也在不断调整,按照目前公布细则来看,每个贷款人调整后的利率也将不一样。大家如果对自己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有疑惑,可以咨询自己的贷款行,或者联系贷款经理进行确认。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元国璋 吕世杰 杨平 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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