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夏季以来,一些市民因为天气炎热等因素不遵守交通法规,不戴头盔、违法载人、逆向行驶、闯红灯等有回潮的趋势。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导致安全隐患重重,为此,我市公安交警部门从8月10日起至9月中旬,在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百点”联动集中整治行动。一周以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如何?目前哪些交通违法行为较为多发?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市区潘桥岗,现场直击电动自行车“百点”联动第五次集中整治行动。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现场  安全头盔“带”而不戴

连日来,随着炎热天气的到来,街头随处可见一些电动自行车骑行乱象。特别是部分电动车驾驶人心存侥幸,将安全头盔挂在车把上、放在车筐里,选择放弃这一层保护。

上午8点半,正值早高峰时段,在市区扬子江路和兴城路交叉口的潘桥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正在开展电动自行车“百点”联动集中整治行动。在15分钟左右的时间里,执勤交警共查处了两起电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刚刚看见我们执勤交警,为了应付检查,你才连忙将头盔戴上。”“头盔明明就在车筐里,你租用共享单车的时候能看到,为什么不戴呢?”面对执勤交警的询问,骑车的男子有些羞愧:“忘记戴了,扫码骑车后我忘了这件事。”执勤交警表示,骑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是最重要的一步,和驾驶机动车上路首先要系好安全带是同样的道理。

“安全头盔对于电动车驾驶人来说,是危险发生后的最后一道防线。行驶过程中一旦发生碰撞,电动车驾乘人员往往会被抛出造成伤害,佩戴安全头盔可大大降低伤害,有效保护头部。”执勤交警对男子予以处罚,并进行了安全警示教育。

几分钟后,一名骑车送货的男子因安全头盔“带”而不戴在潘桥岗被执勤交警拦下。只见安全头盔就挂在车把上,却一路上都没有佩戴。他的理由是路程很近,所以就没有佩戴。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平时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的情况来看,不戴头盔的理由大致有:赶时间忘戴头盔;夏天戴头盔太热;戴头盔影响发型;共享单车的头盔有破损;“带”而不戴,头盔放置在车上,没有按规定佩戴在头上……

“电动车驾驶员应当以安全为重,尽管有各种不同的理由,也请为了安全着想,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从‘头’做起。”交警部门提醒。

成效 整治一周守法率明显提升

夏季以来,一些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有所松懈,存在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且街头不时有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出现,对交通秩序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鉴于电动自行车违法现象出现回潮以及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有增加的情况,从8月10日起,我市公安交警部门部署开展了全市电动自行车“百点”联动集中整治行动,该项行动为期一个多月。

目前,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在一周时间内已密集开展五次集中整治行动,围绕电动自行车的重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整治,靶向治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顽疾”,同时采取宣传教育、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全面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市设有282个整治点,其中市区设有100个整治点,各县(市、区)设有182个整治点,配备充足警力,全天候开展整治行动。

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未申领号牌、闯红灯、不戴头盔、逆向行驶、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酒驾醉驾、违法载人、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截至8月16日,扬州交警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17073起。

“通过一个星期全方位全时段的整治,目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守法率和戴盔率有了明显提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在昨天的集中整治行动现场看到,除个别电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外,电动自行车未申领号牌、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乱象仍有存在。

“安全无小事,须臾不可松懈。”扬州交警表示,近年来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因部分骑行者无视交通法律法规,引发交通安全问题。交警部门呼吁,广大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务必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不戴头盔、逆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非法改装等危险行为,切勿因贪图一时之便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置于险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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