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1、 2014年6月19日,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公布《葫芦岛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

2、该《办法》共27条,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3、2001年12月29日制发的《葫芦岛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令第35号)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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