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经营主体生存发展的土壤,是经营主体发展之基、活力之源。


(资料图)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为营商法治环境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是职责所在,更是使命担当。

近年来,全省法院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服务大局的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护企、暖企、安企,为提振市场信心、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

年初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省法院迎难而上、砥砺前行,推动法院工作在落实中深化、在深化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为抓实抓好营商法治环境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在推进长春智慧法务区专业法庭建设上,5个专业法庭全部入驻并实质化运行,为构建高能级法务生态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在全省法院服务经营主体大会上,提出8项重点任务和27项具体措施,为全面服务经营主体指明方向。

在2023长白法治论坛上,以“优化民营企业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为主题,为助力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了智力支持。

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犹如一场勇攀高峰的旅程,即使跨越山峰数座,前路仍需过坎爬坡。

如何抵御重点领域风险隐患?

如何应对外部复杂严峻环境?

如何通过司法保障暖企安企?

如何通过司法政策坚定信心?

在近期召开的全省法院工作推进会上,省法院就如何推进营商法治环境建设做出明确部署:

要树牢审慎善意文明理念。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要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服务大局的理念,在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都要审慎分析、认真评估司法行为对企业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而依法审慎作出有效的防范和处置措施,助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要完善暖企安商司法政策。要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好我省推出的4份服务企业发展司法政策文件和42项暖企安商、纾困惠企司法措施,防止制度沦为空壳、工作流于形式。要以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行动为抓手,全面抓好已有司法政策的总结评估和贯彻落实。要针对大兴调查研究中企业提出的现实司法需求,抓紧研究出台提振市场信心、服务企业发展新的司法政策。

要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要深度研究省法院与省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协同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刑事诉讼中适用的工作意见》,继续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持续完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与刑事司法责任减免衔接机制。积极探索推进涉案企业商事、行政合规改革试点,推动改革取得成效。

要服务保障重大战略实施。要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长春智慧法务区专业法庭“1˙30”工程,尽快推动“辐射东北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这一目标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围绕打造我国向北开放重要窗口和东北亚地区合作中心枢纽,持续推进延边东北亚区域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实质化运行,加强新业态涉外法律问题研究,全面提升涉外审判能力水平。

营商环境,“优”无止境。

全省法院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将审判执行工作主动融入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发展征程中,不断强化信心、匠心和恒心,不断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和专业水平,努力为吉林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增光添彩。

原标题:《“优”无止境 土沃木兴 全省法院抓实抓好营商法治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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