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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鼎城区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有一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窝点。经过缜密侦查,民警迅速掌握该窝点的具体位置。

通过周密部署,8月24日,民警在某民房内将聂某(男,36岁,鼎城区人)、蔡某(男,34岁,鼎城区人)、姚某福(男,34岁,鼎城区人)成功抓获,现场查获180余部手机,手机卡60余张。

经查,聂某自2023年1月起,在家中利用短视频平台和社交媒体帮助其他实施违法犯罪的人“吸粉引流”,从中非法获利22万余元;2023年3月以来,蔡某、姚某福在聂某的带领下,分别在各自家中帮助其他实施违法犯罪的人进行“吸粉引流”,从中分别非法获利3万、1万余元。

经审讯,聂某、蔡某、姚某福对其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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