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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且具备结婚的实质条件,是存在事实婚姻的。结婚实质条件如下:(1)双方自愿结婚;(2)达到法定结婚年龄;(3)都没有配偶;(4)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5)没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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