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11时42分许,
(相关资料图)
在104国道南京花旗营段,
一辆从安徽来安县开往林场站的城际公交车,
在行驶过程中,突然起火。
12时许,现场明火被扑灭。
经初步调查,起火原因为一乘客携带的
锂电池电瓶自燃造成。
火灾造成乘客2人死亡,
另有5人局部烫伤,已送医诊治,
均无生命危险。
事故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回顾
2022年6月,湖南株洲京港澳高速往广州方向,一辆44座的双层客运车在行驶过程中突发自燃。接警后,消防救援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所幸处置及时,此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阿消提示
这起事故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
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为了您和他人的
生命财产安全
身为乘车人要熟知
以下物品不能带上车!
原标题:《南京一公交起火致2死5伤,起火原因初步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