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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南客户端6月23日讯(记者 黄琼 通讯员 王琳)根据当前汛情和《湖南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修订)》有关规定,省水利厅决定于6月23日12时提升洪水防御应急响应为Ⅲ级(三级)。

省水利厅要求各地各部门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汛情发展变化,适时启动或升级应急响应,严格按照应急响应要求和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强本轮降雨洪水期间值班值守、会商研判、监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巡查防守和抢险技术支撑,重点做好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流域性洪水、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水工程度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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