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把标准化建设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机关事务工作升级发展的重要举措,全面实施“标准化+机关事务”发展战略,加强体系构建,强化系统推进,健全工作机制,高质量开展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工作。通过2022年3月至2023年6月一年多的时间,基本形成具有大理特色的“标准化+机关事务”工作模式。

大理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在积极申报并成功获批云南省第二批机关事务标准化试点的基础上,根据试点建设要求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业标准化建设需要,制定了《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大理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紧紧围绕保障机关高效规范运转和节约型机关建设主线,深刻把握机关事务依法治理、深化改革、厉行节约新形势,建立健全大理州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体系,共设置137项标准。其中,纳入国家标准26项,行业标准2项,云南省地方标准2项,编制本单位标准107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涵盖基础通用、机关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后勤服务(会务、餐饮、安全保卫)、机构节能管理、运行管理等内容,全面提升机关事务管理及服务运行的程序化、规范化和精细化,为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提供技术标准支撑,为党政机关高效有序运转提供有力保障。

为了充分发挥机关事务标准化在全州的引领示范作用,大理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主要起草单位积极申报了《公共机构办公区卫生保洁服务规范》《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范》《机关职工食堂管理规范》《机关职工食堂服务规范》四项大理州地方标准,目前四项标准已通过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审查。

《公共机构办公区卫生保洁服务规范》有效推动保洁服务工作从“初级保洁” “粗放保洁”向“精细保洁” “专业保洁”转变,不断提高机关卫生保洁工作服务水平,树立了党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大理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国家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通过研制《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公共机构设施设备节能高效运行,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全州公共机构节能高效管理。

《机关职工食堂管理规范》和《机关职工食堂服务规范》有效提升机关职工食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保障饮食安全,减少食品浪费,提高工作效率。

经过持续探索、实施和完善,大理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已相继建立健全了机关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后勤服务、机构节能管理等业务领域的标准,形成“百项千条”的操作规范典章,基本实现了每个岗位、每项工作、每个环节、每个细节都有制度、都有标准、都有规范,在工作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统一的标准规范、科学的组织程序、细分的工作流程、精细的管控手段,实现了从体系到项目的模块化、操作环节的有序化、过程管控的痕迹化、监督管理的可溯化,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下一步,大理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着眼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十四五”规划》,推动大理州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从试点项目到全面深化,由短期专项到长效机制,由以内为主到内外互促的转变,重点从强化组织领导和沟通协作、优化完善标准框架体系、强化标准实施追踪评估等方面持续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

大理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积极打造机关事务标准化“全国样板”,确保形成“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同时将积极打造一支专业化标准化的管理队伍,全面提升机关事务科学化管理、标准化保障、精细化服务,为党政机关高效有序运转提供有力保障。

记者:石晓晶  施隽伟

通讯员:范酉丽(大理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编辑:石晓晶  刘林灵

责编:郭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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