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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就《海宁市“万户光伏 绿色共富”行动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力争到2025年,全市建成1万户居民住房屋顶光伏项目,努力打造共建共用共享绿色能源的“海宁样板”。市、镇(街道)根据年度并网户数目标,分别按照装机容量每瓦1.2元给予补助。项目建设资金由投资运维单位自筹,待项目验收并审计完成后,市、镇(街道)财政安排补助资金拨付。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量全部上网,发电收益居民和企业共享。合同期内每户居民按装机容量1千瓦可每月免费用电20千瓦时,每千瓦时按0.538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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