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业务越来越多,订单也越来越多了”,近日,天水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回访天水某鞋业有限公司时,公司负责人这样说。

天水某鞋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产加工、经营各种橡胶鞋业及服装类产品的股份制民营企业,两年前,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综合考量该公司的犯罪时间、动机、销售数额、悔罪表现等因素,同时组织召开检察听证会,最终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案发至今,检察官多次深入该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及时解答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疑难问题,引导企业强化合规经营、依法经营理念,帮助企业增强法治意识。

把脉企业司法诉求,找准服务工作着力点、切入点,帮助企业筑牢经营“防火墙”……今年以来,天水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精准解读暖企政策,推动惠及企业的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共谋暖企惠商之策,让企业经营者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以优质的检察服务帮助企业在法治化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天水市麦积区检察院干警走访企业

强化协作配合提升服务针对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天水市检察院联合市工商联制发《“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坚持“两级联动、分层推进、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印发工作流程图、走访摸排线索台账等,规范工作程序,促进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出台《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立足“四大检察”,提出并扎实推进“依法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的黑恶势力和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积极稳妥办理涉民营企业公益诉讼案件、开展支持民营企业起诉工作”等十大服务保障措施,切实提升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张家川县检察院干警走访企业

面对面精准了解企业法治需求。天水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走近企业才能服务企业,直面问题才是有效对接”的理念,按照“联系全覆盖、对接常态化、服务专业化、保障法治化”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千人进万企”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活动,“面对面”“零距离”同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全面了解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广泛征求企业对检察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对收集的问题线索进行台账管理、转办分流,督促办理,逐项“清零”,有效解决了一批长期影响企业发展的难题。

同时,举办送法“进商会、进企业、进园区”法治宣传活动,精心选拔13名办案检察官组成法治巡讲团,根据企业需求推出10个精品法治课程;编发《防范经营法律风险50项提示》《民营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指引》《民营企业民商事法律风险防范指引》等宣传资料3800余册,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守住法律底线。

天水市检察院干警走访企业

搭建协作平台畅通检企沟通渠道。天水某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研发、生产和销售苹果汁、果渣饲料及农牧药品贸易的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为甘肃陇东南地区特色果品产业的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发挥重要带动作用。天水市麦积区检察院与该企业达成“携手共促优化营商环境”框架意见,通过挂牌成立优化营商检察服务站,以常驻形式对企业生产物资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及时了解企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中的司法诉求,助力企业安心经营、持续创新,帮助监督纠正影响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全市检察机关持续抓服务阵地和服务机制建设,目前已挂牌成立优化营商环境检察服务站2个。

两级检察院还积极构建知识产权案件“四检合一”融合办案机制,目前均已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或者专业化办案组,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助力企业打造自主品牌、创新融合发展。天水市麦积区检察院还在天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及“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为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向企业延伸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此外,两级检察院还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搭建助企惠企绿色通道,专门增设民营企业案件申诉维权平台,对涉民企案件线索,指派专人负责,做到“三优先”“马上办”“网上办”。

堵漏建制及时向企业提示风险。在依法办理涉企案件的同时,天水市检察机关强化类案分析研判,从企业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产品质量、知识产权保护、财税管理、纠纷处理等10个环节入手,梳理涉及刑事犯罪的常见罪名,预警其中可能存在的虚假广告、非法经营、商业贿赂、串通投标等32个刑事风险点,及时精准向企业推送风险提示。总结深挖案件背后的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有针对性地向企业、行业协会、主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情况反映,帮助企业堵漏建制,避免涉法涉诉风险。

开展涉企民事执行案件专项监督。天水市检察院研究部署开展涉企执行案件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加强对法院涉企民事执行案件的监督,着力推动解决涉企诉讼执行难的问题,有效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以“开展一年以上未执结、终本执行案件检察监督专项行动”为契机,制发《执行监督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与法院建立执行监督联动协同工作机制,就专项活动具体内容同法院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协调配合到位,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纠正不依法履职和错误采取执行措施、错误处置执行标的物等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案件,共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0件,涉案金额达1096.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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