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租房可以续租吗

可以,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用工单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租。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或经审查不符合续租条件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市公管中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资料图片)

租赁合同到期续签所需资料

1.符合廉租租金标准的

(1)《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

(2)《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3)主申请人、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若未成年无身份证原件的需携带户口薄原件);

(4)主申请人银行卡原件(支持建设银行);

(5)申请人中有《四川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残疾人证》、《革命伤残军人证》、《残疾军人证》或《定期抚恤领取证》相关证件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符合非廉租租金标准的

(1)《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

(2)《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3)主申请人、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若未成年无身份证原件的需携带户口薄原件);

(4)主申请人银行卡原件(支持建设银行)。

3.单位集体申请的

(1)《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

(2)《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1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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