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考面试事项(对象+安排+成绩计算)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的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

笔试、资格初审、体能测评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安排

面试地点设在深圳市。

面试的具体安排及有关要求将在深圳组工在线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业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上述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具体加试办法另行确定。

招录机关根据职位需要,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面试前后对报考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