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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南育儿假休假要求

11月23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明确了夫妻双方育儿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在子女满三周岁前,每年应当分别给予夫妻双方十日育儿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

拓展:

《决定(草案)》明确,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已生育三个子女,有子女经鉴定为残疾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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