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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刚柔并济”,让“低头族”抬头看路

一边看手机,一边过马路,这种现象相信大家已屡见不鲜。近期,厦门交警开出首张“行人过马路浏览电子设备”罚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处罚,引发网友热议。实际上,不只是厦门,国内多地此前已将“禁止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嬉戏等”纳入地方性立法。

对于马路“低头族”现象,是否需要专门立法管理,社会上一直存在着不同观点。有人表示,对于那些不顾自身和他人安全的行为必须通过法律加以约束,也有人认为,地方立法属于小题大做,容易出现以罚代管、过度执法等问题。

要正确看待这一问题,我们必须认识到,一边看手机、一边过马路看似无关紧要,其实这种行为不仅妨碍车辆正常通行,更会把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之中。有研究数据显示,低头看手机时平均视野只有正常走路时的5%,平均步行速度也减慢16%至33%。近年来,因过马路时看手机引发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事件时有发生,教训不可谓不深刻。马路“低头族”我行我素的行为背后,是安全意识的欠缺和侥幸心理在作祟,是对交通规则和生命安全的漠视。

这些年,从倡议性的文明守则,到提示性的科技手段,各地各部门可谓煞费苦心,但收效甚微。通过地方性立法的方式加以惩处,及时制止马路“低头族”的行为并非小题大做,而是唤醒其重视安全、重视社会文明。

地方立法、警告罚款是手段,根本目的是唤醒文明意识、保障生命安全。

当然,治理马路“低头族”,立法只是第一步。相关部门要细化处罚标准、规范处罚行为,持续性、常态化开展路面执法工作,让行人从行动上杜绝过马路低头看手机等行为。此外,还要通过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手段,让行人从思想上重视这类行为存在的危害。通过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增强人们的安全意识,让尊重生命、自觉维护公共安全成为更多人的文明行为自觉。

过马路时看不看手机,不仅反映了公民素质的高低,也是衡量一座城市乃至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尺。希望更多人从自身做起,不做马路“低头族”,为维护道路文明与安全尽一份力。(杨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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