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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政府网站16日发布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和核查处置情况(2023年14号),内容如下:

一、嵊州市金马水果批发部销售的杨梅

(一)抽检基本情况

嵊州市金马水果批发部销售的杨梅(抽样日期:2023-05-05,标称生产企业名称:/),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6月6日向嵊州市金马水果批发部送达了编号:2310919416 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共计购进2箱,已全部销售。当事人销售上述杨梅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积极配合案件调查,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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