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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怎么理解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

下面是找法网对“怎么理解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这个问题的解答:

诉讼时效的中止就是时效暂时停止计算。当中止原因消除,时效是接着前面的继续计算。诉讼时效中断,则是时效重新计算。当出现3个中断事由(债权人主张债权、债务人表示履行债务、债权人提讼),时效是重头计算。时效中止的事由是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致使当事人不能行使权利。中断事由是债权人主张债权、债务人表示履行债务、债权人提讼。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进行到最后6个月的时候。时效中断可以发生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的任何时间。

二、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是: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

三、

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法定条件是:

1.诉讼时效的中止的法定条件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2.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条件

(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

(2)请求。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

(3)认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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