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98年,曾国华任湖南省邮电学校校长时认识了贺某,一来二去,双方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

2、2001年,曾国华的妻子发现了两人之间的不正当关系,为挽救自己的婚姻,她拿出5万元给贺某,要贺某不再与自己丈夫来往。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3、拿到钱后,贺某遂与曾国华协议分手。

4、可是,还不到一年的时间,曾国华与贺某又恢复了情人关系。

5、从最初的交往,到后来恢复关系,贺某一直对曾国华进行严加管束。

6、“她不仅随时追问我的行踪,查看我的手机详单,而且严禁我与别的女性交往,甚至连我交朋友都管。

7、”曾国华对办案干警说道。

8、其实,贺某与曾国华之间还有着许多约定,比如“每天到办公室后要打电话给贺某,报告自己上班了”、“下班后,要用家里的座机拨打贺某的手机,以显示已回家”、“每隔一个小时要拨一下贺某的手机,让贺某知道自己在哪里”……这样的管束,让曾国华觉得很反感,可也很无奈。

9、曾国华的朋友张某提出,自己有两个老乡能干这事,但需要给每人支付3万元费用。

10、曾国华欣然允诺,但前提是不要把贺某伤得太重,只让她住院就行。

11、接下来的日子里,曾国华、张某先后向张某的同乡提供了贺某的住址和其车牌号码,并由曾国华支付了前期费用3万元。

12、 2005年10月2日,当贺某再次开车来到曾国华住处附近,准备监视其行踪时。

13、曾国华请来的歹徒便狠狠地“教训”了贺某。

14、同时,曾国华多次通过张某向歹徒交代,一定要将几张条子要回来。

15、原来,曾国华和贺某交往期间,曾给贺某写了好几份保证书,保证内容无奇不有:“以后再也不让贺某生气”、“60岁时一定和贺某结婚”、“每星期和贺某发生3次性关系”……这些所谓的“爱的宣言”被贺某一份份收藏起来,却也成了曾国华心中的“定时炸弹”。

16、当曾国华得知贺某被砍后,于事发当晚又向凶手支付了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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