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托育服务政策有哪些?

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托育服务的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2020年以来,新修订和制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规均增设或设立专门条款,规定要发展托育服务事业;“十四五”规划纲要也提出,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要达到4.5个。

地方普惠托育建设情况如何?

北京出台方案,提出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打造“一刻钟”托育服务圈;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大型园区为员工提供托育服务。

杭州探索“园区嵌入”模式,在规模超过1万人的产业园区同步规划教育和托育配套用地,支持采取公建民营方式,由多家用人单位与托育机构共担成本和责任。

广东省首次将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和托育服务提档升级两大工程纳入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点工程,明确托幼一体园所在公办幼儿园总量中占比不低于50%。

对于社会广泛关注的“用人单位办托育机构”模式,记者采访了解到,部分单位仍持观望态度,“担心与建设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不符、增加经营负担、承担安全责任”等是主要原因。

对此,青岛市卫健委人口家庭处处长李红军表示,用人单位办托还是新生事物,可以本着先发展后规范的原则,充分发挥工会民主协商、民主监督作用,调动单位和职工双方的积极性。

“规模大的用人单位单独办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办,同系统或同行业单位采取联合办,职工密集的区域依托社区办等,都是可行的办托模式。”李红军说。(张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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