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江城县地处祖国西南边陲,因李仙江、曼老江、勐野江三江牵流环绕而得名,素有“江城画如里,一城连三国”的美誉。辖区内,三江环绕,奔腾不息,林海森森,气候多样。丰富的自然资源、秀美多样的自然风光以及神秘的民族传统文化在这里交替融合,绘就了一幅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秀美画卷。

为牢固树立“两山”发展理念,持续擦亮“茶法绿网”生态司法保护工作品牌,全面构筑江城传统村落与李仙江生态环境司法屏障,8月7日,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在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统筹指导下,江城县人民法院与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江城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江城县自然资源局等职能部门共同签署《江城传统村落与李仙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并在江城县人民法院整董人民法庭挂牌成立“茶法绿网”环资审判多元共治工作站——传统村落与李仙江保护法律服务点,合力构建江城传统村落与李仙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


(资料图)

聚焦传统村落保护

能动司法绘就传统村落幸福底色

传统村落既是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也是村落居民赖以生存的场所,不仅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艺术、社会和经济价值,更是承载着村落原住民和在外游子的绵长乡愁。近年来,江城县人民法院强化传统村落司法保护,确保传统村落风貌持续留存。

坚持能动司法,传递绿色生态保护司法理念。在整董镇曼滩村设立整董人民法庭传统村落保护法律服务站,定期开展法律咨询、传统村落保护宣传、执法联动、巡回审判等活动,通过“科学审判+普法宣传+善良风俗”引导的方式,让绿色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传统村落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强化司法保护,筑牢绿色生态保护司法屏障。坚持现代化环境司法理念,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案件的审判水平,依法从严惩处涉传统村落保护违法犯罪行为。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探索劳务代偿的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承担方式,最大程度促进生态修复和生态平衡。今年6月2日,江城法院对一起涉嫌非法狩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案件公开巡回审理,在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时,对其判处以巡边护林的劳动方式承担生物资源损害赔偿费用,让“狩猎者”转变成生态“守护者”。结合村落中的民俗文化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强化保障民生权益。主动发挥预防性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功能,将辖区内涉传统村落违法犯罪及生态破坏消灭在源头阶段。

强化执行监督,守护传统村落美丽家园。发挥预防性司法为主的司法协同保护机制的能动作用,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审判结果执行协同机制,加强对民事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执行、行政机关履职尽责的监督,促进传统村落保护落到实处,实现传统村落风貌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聚焦象损诉源治理

多元共治谱写人象共生和谐篇章

亚洲象是亚洲现存最大和最具代表性的陆生脊椎动物,也是维持森林生态系统的“工程师”。随着江城生态亚洲象保护工作的持续推进,50多头野生亚洲象常年在曼老江畔流连忘返,它们频繁进入群众生产生活的区域,人象活动空间逐渐重合。为进一步促进人象和谐共生,江城法院不断探索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模式。

贯彻能动司法理念,积极推动象损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成立象损保险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小组,定期开展象损问题走访,对排查出的问题与林草局、保险公司共同处理,做到源头预防化解。

构建“法院+N”的象损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一站式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注重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组织在纠纷调处中的独特优势,聘请林草部门、保险行业人员、预警监测员等具有专业能力的人员为象损保险纠纷特邀调解员。完善“在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流程,促进象损纠纷的快速化解,实现人象各得其所、和谐共处。今年7月,江城法院与保险公司协同联动化解象损保险问题5人次,保险快速理赔60余万元。

生态环境事关人民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环境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下一步,江城法院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司法职能,以法护绿、以法守绿、逐绿前行,努力为青山永驻、乡愁可寻、碧水荡漾的绿美江城再添司法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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