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首先非常喜欢董导的改编,对于原作党的我来说必须给满分。对于这样一部动漫,很科幻,但爱看啊!董导的16话的闪回诗雅不会抽烟、19话的夏妍姐姐承担债务,在完结后的个人杂谈中谈到,这样的改动我很喜欢,让君瑭与诗雅纯爱的结局。

原作《李斗娜!》或《爱上姐姐的理由》。结局让我哭了好久、很多次,因为后期很刀,斗娜因为天额赔偿金(和违约金不同),不得不找到朴室长,重新回到演艺圈(此时元俊当兵,加上认为自己身为普通人和斗娜恋爱的自卑感,对斗娜的不信任),艺人不允许恋爱,虽然私下斗娜与元俊也偷偷私聊,但交流不多,他们的分手没有任何预兆,再某一天经纪人(女)与斗娜住一起后突然断了联系。再谈谈李诗雅,董导虽然在完结后发的视频(现已删,可看录屏)中说到去掉了朴室长这个角色,夏妍姐姐也帮诗雅承受了所有债务。这里我不知道“如果”真有第二季,该如何去写第二季的剧情。也很期待。

我个人对第二季的想法也是我对原作希望的样子(希望董导能看到,如果真能出请或多采纳):

我认为也可以将夏妍姐姐的债务做一个违约金与赔偿金的区分,毕竟“赔偿金”在原作是很后期才出现的,这样也不会与第一季的互相冲突。

第一种,一切按原作来写(原作中有赔偿金也有违约金),还是加入朴室长这个角色,让他对于诗雅“监护人,父亲”的定位更加清晰,在与君瑭(元俊与室长单独谈话那段)可以额外添加的话“你们分手也要悄悄的,但是如果你们深爱着彼此,我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你们走过难关,毕竟诗雅她是我看着长大的,仿佛就是我的女儿一般,这是我的电话,有需要的联系我”。使朴室长成为诗雅(斗娜)不得不回归演艺圈以后,他们之间沟通的桥梁(不要过多),这也不会间接导致对诗雅(斗娜)的不信任,给她压力。衔接君瑭(元俊)服役回来之后与诗雅(斗娜)共度难关(参考漫画第133话,元俊“原本可能实现的未来”的想象),可以具体续写成为新的第二季,可以是婚礼在众人的注视下结尾,也可以结婚后大家在产房为孩子取名结尾。(ed或者彩蛋可以是看着孩子在夏威夷的海滩上玩耍,最后夕阳下相吻)

第二种,在第一种上基础上,朴室长依然可以是关键(可以是6年后喝醉了的君瑭,发现自己心意还是她,然后在学校团队旅游时单独偶遇(原作126话),偷偷吃过饭后,想着再次见面,于是翻出老旧的名片,拨打朴室长的电话),把相见的愿望诉说,朴室长当然可以表现的很为难,但君瑭(元俊)在酒店一楼坚持不懈等待一周,朴室长帮他们偷偷安排约会,出去玩来表达自己的心意(可以有点朴室长的感叹,感叹这忠贞的爱情,感叹“女儿”被拐跑什么的),在许愿石那君瑭(元俊)就可以说出自己的愿望、在吃晚饭时可以说诗雅(斗娜)骗人,强势一点、在浴室时隔着门可以表白、在讨论孩子姓名的时候可以表白或拥抱、在发觉大家都在助攻时不再犹豫,强势挽留(都这么大年纪了,别那么害羞嘛)、可以在即将坐车离开时说出那原作里到嘴边却没说出的话、又可以是在机场接过专辑后马上翻开,看到只有彼此才知道的文案,不顾一切去追(途中不停的回闪这么多年的记忆,即使分开也在想着她)诗雅(斗娜),从背后抱住她,让人难忘的表白,最后在一起含泪接吻。可以是婚礼在众人的注视下结尾,也可以结婚后大家在产房为孩子取名结尾。(ed或者彩蛋可以是看着孩子在夏威夷的海滩上玩耍,最后夕阳下相吻)

最后关于李诗雅与李斗娜,我认为她们是一个人又不是一个人

认为是一个人,能填补遗憾,改编使他们走最后;认为不是一个人,因为诗雅做出了不同的选择,与君瑭走到最后。

ps:我也很喜欢若霓(伊诺),不管是动漫还是漫画,我都很喜欢,单恋的漂亮大姐姐也很可爱。但原作虽说元俊与伊诺走到了最后(尽管他们最后也是真心喜欢对方),但是我个人认为,在元俊心中斗娜的地位一直比伊诺高,这对伊诺姐姐来说也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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