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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时间

工作时段受理廉租住房申请,每季度审批一次。办事处(社区)于每季度第二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上报初审结果;区房产管理部门与区民政部门专项复审各15日,于每季度第二月底完成;市住房保障部门于季度末完成审核、公示、公布工作。

审核方式

办事处(社区)、房产管理部门、民政部门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审核申请家庭的住房和收入情况。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条件:

(一)具有洛阳市城镇常住户口;

(二)家庭收入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廉租保障人均月收入线以下;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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