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同事朋友搭乘“顺风车”

对有车一族来说是举手之劳


(资料图片)

但要是朋友在你车上遭遇车祸

该不该赔偿医药费呢?

今年4月

河南许昌的小汪驾车出行

遇到了同学小李

出于朋友间的好意

小汪提议送小李去目的地

小李也欣然答应

结果在半路上

车主小汪发生了单方的交通事故

导致小李受伤多处骨折

经抢救后多次转院进行治疗

小李住院两个多月花费6万8千元

车主小汪只拿了2万多元

小李觉得不太满意

双方就医药费和赔偿问题始终谈不拢

一气之下小李将小汪告上了法庭

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7万9千元

车主小汪表示

自己让小李免费搭车本就是出于好意

而且小李坐车也没系安全带

存在一定过错

不该让他承担事故全部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

车主小汪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应该赔偿小李的损失

但因小汪和小李之间属于“好意同乘”

最终判决小汪承担80%的赔偿责任

共21万8千多元

啥叫“好意同乘”?

好意同乘,是指驾驶人基于善意互助或友情帮助而允许他人无偿搭乘的行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搭便车”,具有无偿性和非法律约束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提醒大家

不管开车还是坐车

都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谨慎驾驶、系好安全带

对别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综合:湖北发布、央视财经、极目新闻

来源:哈尔滨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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