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同事朋友搭乘“顺风车”
对有车一族来说是举手之劳
(资料图片)
但要是朋友在你车上遭遇车祸
该不该赔偿医药费呢?
今年4月
河南许昌的小汪驾车出行
遇到了同学小李
出于朋友间的好意
小汪提议送小李去目的地
小李也欣然答应
结果在半路上
车主小汪发生了单方的交通事故
导致小李受伤多处骨折
经抢救后多次转院进行治疗
小李住院两个多月花费6万8千元
车主小汪只拿了2万多元
小李觉得不太满意
双方就医药费和赔偿问题始终谈不拢
一气之下小李将小汪告上了法庭
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7万9千元
车主小汪表示
自己让小李免费搭车本就是出于好意
而且小李坐车也没系安全带
存在一定过错
不该让他承担事故全部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
车主小汪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应该赔偿小李的损失
但因小汪和小李之间属于“好意同乘”
最终判决小汪承担80%的赔偿责任
共21万8千多元
啥叫“好意同乘”?
好意同乘,是指驾驶人基于善意互助或友情帮助而允许他人无偿搭乘的行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搭便车”,具有无偿性和非法律约束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提醒大家
不管开车还是坐车
都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谨慎驾驶、系好安全带
对别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综合:湖北发布、央视财经、极目新闻
来源:哈尔滨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