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近日四川省气温下降,降雨增多,流域来水逐渐增加,供电能力有所提升,电力供需矛盾得到一定程度缓解,按照《四川省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应急预案(试行)》规定,经批准,决定于8月29日00:00起将四川省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二级应急响应。

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能源供应保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继续做好电力供应保障各项工作,加强统筹调度,在切实保障民生、安全的基础上,积极有序组织好复电复工复产,尽快推动经济社会恢复到正常发展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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