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使用了自己拍的照片,结果却被视觉中国以侵权为由索赔8万多元!


(资料图片)

8月15日,微博用户“Jeff的星空之旅”、摄影师戴建峰发文称,视觉中国因为他个人的公众号使用了自己拍摄的173张照片,遂以侵权为由向自己索赔8万多元。

图:戴建峰微博

视觉中国官方微博随后发文回应称这是“误解”,表示涉事图片系该摄影师授权图片库Stocktrek Images进行销售,Stocktrek Images又将相关图片授权给Getty Images销售。视觉中国作为Getty Images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合作伙伴,拥有对包括涉事相关图片在内的完整的销售权利,涉事图片的销售授权链条清晰完整。

事件大致是这样:视觉中国没有直接得到摄影师的授权,但获得了其他图片社的授权,因此认定摄影师本人“侵权”。但最新进展是,8月16日上午,戴建峰针对此事再次明确表示,经核实认定视觉中国无权销售其作品,本人也不接受视觉中国的观点,这里面没有误会。中国国家天文官方账号也在该条微博底下评论中吐槽,“因使用NASA发布的公版图片收到过视觉中国电话”。

这已经不是视觉中国第一次“翻船”。2019年,由于将科学机构公布的首张“黑洞照片”纳入版权图片库,将国徽、国旗等图形纳入版权等行为,曾引发众怒。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林广海在此后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最高法对不享有版权的照片虚构版权,进行牟利的违法行为将坚决不予保护。”对于虚构版权进行牟利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应当予以惩罚。

此次事件中,令广大网友愤怒的是这种“碰瓷式维权”。大家一致认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应对以保护知识产权之名过度维权的行为坚决说不。

任何以保护知识产权之名滥用权力的行为,都是耍流氓。对于这种打着版权保护的幌子却干着侵权勾当的“中间商”,应当坚决说“不”。

视觉中国最终应该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交代,否则网友不会答应。过度维权不应被纵容,当然,用户也要改变那种“网络上搜图就用”的思维,否则真的有可能因为版权问题被索赔。

(林惠虹)

编辑: 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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